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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站台附属设施(机电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6-03 13:45:00

  项目名称: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站台附属设施(机电设施)(二次)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17(超声雾化抑尘系统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投标人须具有起重设施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10)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3)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的人员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10)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商有关的资料);(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同时取得《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10)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同时取得《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10)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情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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